在哈尔滨市一些偏远地区,部分三轮“摩的”业主为了招揽生意,给三轮摩托车扣上棚,里面安放火炉取暖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一旦翻车,可能伤人、点燃车辆,直接危及乘客安危。
连日来,记者在南岗区学府三道街市场、南岗区王岗大街、道里区新三中等地看到,一些三轮“摩的”等候在道路两旁,超过半数的车内都安装了一种用炭作为燃料的“小火炉”,炉子装在车主的身边,薄铁皮制成的烟囱从车顶伸出车外。
据了解,这些“摩的”均无任何牌照。在学府三道街市场,一名穿绿色棉袄的车主告诉记者,这种车内“小火炉”一般在铁制品小作坊和修理“摩的”的修车点都能安装,价钱从50元到70元不等。在新三中门前,一名戴红头巾的女车主告诉记者,很多怕冷又不舍得花钱打出租车的乘客喜欢挑装了小火炉的车乘坐。她得意地对记者称,自从她的车里装上了小火炉以后生意好了许多。
一些乘坐过此类“摩的”的乘客认为,这种“火炉摩的”让乘客心里不托底。有时“摩的”车主为了躲避交警,走远道、险道时开得快,容易翻车。烟囱出口处直接与保暖的塑料布接触,很容易出现烤焦引起火患。另外,三轮“火炉摩的”一旦发生翻车事故,里面小火炉中的炭火很容易烧伤乘客,一旦遇到油箱中流出来的汽油,后果不堪设想。为此,提醒市民切莫图便宜乘坐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管理,严禁这种“火炉摩的”载客。
王青苏
安徽省歙县搞一个“阳光工程”,由政府出资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,帮助他们转移就业。该县农村有富余劳动力2万人,这本来是惠及农民的一件好事,可是好事却办坏了。
既然是“阳光工程”,就应该在阳光下操作。可是当记者采访当地一些农民时,他们根本不知道啥是“阳光工程”。县“阳光工程”办主任大谈培训农民的“成绩”,一套一套的,睁着眼睛说瞎话,脸不变色心不跳,却拿不出培训的名单。该县职业高中,是定点培训单位之一。职业高中负责人拿出了培训名单,并介绍有多少人已经实现了就业。可是一查,名单上的这些人都是职业高中的学生,根本不属于“阳光工程”培训的对象。更为离奇的是,把早已出国打工的几个人也列为培训的“成绩”。2005年,职业高中领取培训费10多万元,作为福利费发给教职工了。
这些年“阳光工程”很时髦,其实并非都是“阳光”。歙县的“阳光工程”就是打着“阳光”的旗号,搞着阴暗的勾当,借培训农民之名,行套取国家资金之实。对这种名目张胆的卡农、吃农的恶劣行径,必须加大打击力度,理应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。搞假培训套国家的钱,近乎公开的弄虚作假,而且时间很长,当地有关部门和领导人的责任哪去了?
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实行“工业反哺农业、城市支持农村”的方针,加大了对农村财政的支持力度。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不无忧虑地说:“中央转移支付渠道很长,从中央部门一直流到一个村,可水渠是要渗水的,有的时候水流到村里面就没有了。”对农民种粮实行直补,把钱直接发到农民手里,这样就防止了中间环节的截留。可是有些钱是不能直补的,比如教育专项资金、医疗卫生专项资金、扶贫专项资金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,等等。如何疏通从中央部门到村里的“水渠”,不使水渠渗水、漏水,事关中央的惠农政策能否落到实处。
但愿“阳光工程”更多些“阳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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